過敏原指南 · 歐盟
歐盟的奶:標示規則與添加指南
資料查核日期:2026年9月。以下每項陳述均附有官方原始來源連結。
科普說明: 本指南整理官方標示規定與已發布的指引,並非醫療建議。在為寶寶添加副食品或解讀症狀之前,請務必諮詢小兒科醫師,瞭解寶寶的具體健康需求。 閱讀完整免責聲明.
奶是否列在歐盟14種過敏原清單中?
附件二第7項列出的是「奶及其製品(含乳糖)」。將乳糖也納入其中頗為特別:這意味著即使乳糖是一種糖而非奶蛋白,含乳糖的成分依然會觸發該過敏原規則。有兩項例外適用:用於製作酒精蒸餾物的乳清,以及乳糖醇。除此之外的所有奶類成分,從奶油、鮮奶油到奶粉和乳清,都必須在成分表中突顯。該條例並未明確規定哪些動物的奶算數,因此標籤通常會註明具體來源,例如「山羊奶」。
《歐盟第1169/2011號條例》(關於向消費者提供食品資訊)在附件二中列出了14種物質或產品。第21條規定,每種過敏原都必須在成分表中以明顯區分的排版方式突顯,例如不同字體、字型或背景顏色。若食品沒有成分表,則標籤需使用「contains」(含有)一詞並附上過敏原名稱。
EFSA關於添加奶的指引怎麼說
EFSA 2019年的意見並未將奶列入其舉例的致敏食物之中,但其通俗摘要就奶提出了一個具體要點:供嬰兒食用的食品應遵循各國的餵養建議,例如避免鹽、糖或未經改性處理的牛奶。換言之,將牛奶作為主要飲品的問題由各國指引來規定,而作為成分的奶則適用於致敏食物可與其他副食品同時添加這一總體結論。如果寶寶對配方奶有過反應,小兒科醫師是你該諮詢奶製品問題的人。
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為其2019年關於何時可以添加副食品的意見,審查了約300篇科學文獻。EFSA的意見是提供給歐盟風險管理機構的科學建議;面向大眾的具體建議則由各會員國的衛生主管機關發布,因此你的小兒科醫師所遵循的方案,可能來自本國的指引。
在App中記錄奶
將地區設定為歐盟,App中的過敏原時程表就會遵循附件二的14種過敏原。 在時程表中,奶顯示為奶。每個過敏原項目會從「尚未開始」依序變為「已引入」「已排除」或「出現反應」,14天的間隔讓新食物錯開添加,方便將延遲反應對應到特定食物。 記下是優格、起司還是煮入食物中的牛奶,讓記錄既能反映日期,也能反映形態。 如果發現症狀,請記錄下來並標註嚴重程度;小兒科醫師報告會將各項日期整理成一份PDF,供下次就診使用。這是給你和醫師參考的記錄,而非診斷。
從第一次嘗試到排除過敏,全程記錄奶
按照寶寶專屬的時間軸,記錄每一次嘗試與任何反應,再產生一份清晰的報告與小兒科醫師分享。
在 App Store 免費體驗 →在各地區過敏原清單頁面可並排查看各地區的完整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