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原指南 · 欧盟

欧盟的大豆:标示规则与添加指南

资料查核日期:2026年9月。以下每项陈述均附有官方原始来源链接。

科普说明: 本指南整理官方标示规定与已发布的指引,并非医疗建议。在为宝宝添加辅食或解读症状之前,请务必咨询儿科医生,了解宝宝的具体健康需求。 阅读完整免责声明.

直接解答: 大豆是欧盟14种过敏原中的第6项,对完全精炼的大豆油和大豆脂肪,以及某些源自大豆的生育酚、植物固醇和固醇酯设有例外。EFSA 2019年的审查专门评估了大豆,其结论是致敏食物可以与其他辅食同时添加。

大豆是否列在欧盟14种过敏原清单中?

附件二第6项列出的是“大豆及其制品”。它所附带的例外比其他任何条目都多:完全精炼的大豆油和大豆脂肪;来自大豆的天然混合生育酚(E306)及天然D-α-生育酚及其乙酸酯和琥珀酸酯;来自大豆植物油的植物固醇和植物固醇酯;以及以大豆固醇制成的植物固醇酯。除了这些高度加工的形态之外,大豆粉、大豆蛋白、豆腐和豆浆都必须在配料表中突出显示。

《欧盟第1169/2011号条例》(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在附件二中列出了14种物质或产品。第21条规定,每种过敏原都必须在配料表中以明显区分的排版方式突出显示,例如不同字体、字型或背景颜色。若食品没有配料表,则标签需使用“contains”(含有)一词并附上过敏原名称。

EFSA关于添加大豆的指引怎么说

EFSA 2019年的意见评估了辅食添加的总体时机,并具体针对含蛋、谷物、鱼、大豆和花生的食物进行了评估。大豆并非其总结论中四种举例食物之一,但该结论具有普遍性:致敏食物可以与其他辅食同时添加,且EFSA未发现证据表明在6月龄前开始添加辅食有害或有益。如果宝宝使用大豆配方奶或已知对某些食物过敏,请咨询儿科医生大豆类食物应如何融入。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为其2019年关于何时可以添加辅食的意见,审查了约300篇科学文献。EFSA的意见是提供给欧盟风险管理机构的科学建议;面向公众的具体建议则由各成员国的卫生主管部门发布,因此你的儿科医生所遵循的方案,可能来自本国的指引。

在App中记录大豆

将地区设置为欧盟,应用中的过敏原时间表就会遵循附件二的14种过敏原。 在时间表中,大豆显示为大豆。每个过敏原条目会从“未开始”依次变为“已引入”“已排除”或“出现反应”,14天的间隔让新食物错开添加,方便将延迟反应对应到具体食物。 记下具体食物,例如豆腐或大豆酸奶,而不要只写“大豆”,方便日后对照重复添加的记录。 如果发现症状,请记录下来并标注严重程度;儿科医生报告会将各项日期整理成一份PDF,供下次就诊使用。这是给你和医生参考的记录,而非诊断。

从第一次尝试到排除过敏,全程记录大豆

按照宝宝专属的时间线,记录每一次尝试与任何反应,再生成一份清晰的报告与儿科医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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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区过敏原清单页面可并排查看各地区的完整清单。